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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1 阅读数:506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经城市申报、省局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2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2089666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zlzl@cnipa.gov.cn


附件

有关城市(城区)名单


序号

省份

城市(城区)

1

北京

海淀区

2

朝阳区

3

天津

滨海新区

4

河北

石家庄市

5

辽宁

大连市

6

吉林

长春市

7

黑龙江

哈尔滨市

8

上海

浦东新区

9

闵行区

10

江苏

南京市

11

苏州市

12

徐州市

13

浙江

杭州市

14

宁波市

15

温州市

16

安徽

合肥市

17

芜湖市

18

福建

福州市

19

厦门市

20

江西

南昌市

21

山东

济南市

22

青岛市

23

烟台市

24

河南

郑州市

25

安阳市

26

湖北

武汉市

27

宜昌市

28

湖南

长沙市

29

湘潭市

30

广西

南宁市

31

广东

广州市

32

深圳市

33

佛山市

34

四川

成都市

35

绵阳市

36

贵州

贵阳市

37

云南

昆明市

38

陕西

西安市

(注: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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