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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09-10 阅读数:663


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正式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凡是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服务工作和运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将纳入评价范围。9月1日起,北京市将启动首次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9月1日起,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需签章诚信承诺书!

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的《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9月1日起,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以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以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不再审理无锡市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以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其中提到:第三十八条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正式实施

202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第四十五条 被诉行政机关以外的当事人对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在原审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人民法院应当调取而未予以调取,在诉讼监督阶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取:(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第六十条 检察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对调查核实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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