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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版权 商标 专利 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5 阅读数:930
自2021年8月起,针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明显创造性审查,已经喊了有两年了。但是这么大的改革不是仅靠大笔一挥就能拍板的,也不是今天说改,明天就能干的。因为,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只要求在初审阶段,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并不要求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22条3款的创造性。所以,只要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一日不施行,那明显创造性审查,就一日没有法律基础。但是如今不一样了,在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0条中,对实用新型的初审范围,被拓宽到全部的专利法第二十二条。